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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万买网站连个域名都没得到

时间:2007-02-09 12:47   来源:上海商报   作者:金莉娜
东方网2月9日消息:花两千万元大价钱买下网站,本想从事电子商务,可对方收款后不但没有把域名的密码、数据库等资源移交给买家,不久连域名都被美国一家娱乐公司没收了。巨额资金打了水漂,买家只得上法院讨损失。昨天,市一中院开庭审理这起本市首例因网站交易而引发

东方网2月9日消息:花两千万元大价钱买下网站,本想从事电子商务,可对方收款后不但没有把域名的密码、数据库等资源移交给买家,不久连域名都被美国一家娱乐公司没收了。巨额资金打了水漂,买家只得上法院讨损失。昨天,市一中院开庭审理这起本市首例因网站交易而引发的纠纷。

承包网站从事电子商务

原告李女士是上海人。2005年4月27日,她和西安的雷先生签署了投资、承包网站的四份协议书。约定由李女士出资700万元,并代雷先生出资300万元,共同设立一家上海虎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承包期截至2008年12月31日。李女士在承包协议中承诺,在2005年12月31日前,至少分给雷先生600万元的利润。而雷先生则必须在签约后一周内,将网站的全部资源,包括域名、控制密码、数据库、客户资料等提供给李女士,抵冲300万元出资。签约后,李女士于2005年5月6日前,分三次向雷先生指定账户内预支了第一期保底利润共计724945美元(折合人民币600万元)。公司尚未成立,李女士就登陆网站管理后台,准备开展电子商务,但雷先生却并未依约提供www.tigercool.com域名的控制密码。于是,李女士征得雷先生的同意,就决定不再去办理新设公司的申请手续。

两千万买下网站再次受阻

2006年3月28日,李女士和雷先生废止了原先的四份协议书,并重新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雷先生将网站的全部资源出让给李女士,转让价为人民币900万元以及美元150万元。双方特别约定,李女士支付2006年应付的75万美元后,雷先生需办妥www.tigercool.com域名、www.tigercool.net域名和密码、数据库等资源的移交手续。但是,当李女士按时支付这些钱款后,雷先生却仍然没有依照协议书的约定办妥网站的相关事务。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到了2006年6月24日,雷先生又因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泰盛娱乐公司的纠纷在美国打起了官司,泰盛娱乐通过法律途径,将www.tigercool.com域名指向泰盛公司的公告网页,致使李女士无法继续使用该域名从事电子商务活动。且在此后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国内外网站、媒体转载泰盛娱乐公司粘贴的公告,使得“虎酷”网站身价大跌,并一度导致网站瘫痪。花两千万元买下的网站居然做不了生意,李女士只得将雷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协议书》,并返还已经支付的人民币600多万元和美元75万元,同时要求雷先生承担违约金人民币420万元。

违法销售影碟域名被锁

记者昨天输入网址www.tigercool.com,网络立即链接到了www.taiseng.com(泰盛娱乐公司)的公告页面“泰盛娱乐公司于网上没收网址tigercool.com。该公告称,由雷先生任法定代表人的西安太一信通有限公司,在其www.tigercool.com网站上销售“进口美国的录像影碟及数码激光影碟产品”,已侵犯了“美国的版权法例”和“泰盛在美国的产品专营权”。经多次交涉未果,泰盛公司不得不采取此法律行动。被告雷先生的代理人辩称,雷先生曾经将域名告诉过原告李女士,并且由于李女士拒绝履行相应义务使得承包协议不得不转为转让协议;另外,雷先生认为网站域名被美国法院移走的后果应该由李女士承担,因为在双方签订合同前,他就已经将这一风险告诉了李女士。既然李女士明知有风险,仍大胆签约,就应当承担相应的后果。而李女士承诺会将网站加以完善,但并未实际履行。在雷先生看来,李女士企图通过诉讼手段既占有网站,又可以逃避义务,达到“一石二鸟”的目的,有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嫌疑。法院将择日判决此案。

责任编辑:米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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