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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知名品牌重名严重

时间:2008-11-28 11:28   来源:南方日报
我省知名企业品牌频频遭受其他企业“克隆”、“搭便车”。从国家商标局获悉,我省知名电子企业广东步步高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的“步步高”品牌,被59个步步高电子以外的公司或个人共同持有,严重影响了我省知名品牌“步步高”在公众心目中的统一形象。

59家企业同称“步步高”

我省知名企业品牌频频遭受其他企业“克隆”、“搭便车”。从国家商标局获悉,我省知名电子企业广东步步高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的“步步高”品牌,被59个步步高电子以外的公司或个人共同持有,严重影响了我省知名品牌“步步高”在公众心目中的统一形象。

所谓“品牌克隆”,也可称为“品牌重复”,是指同一品牌被多家不同单位或个人同时合法持有的现象。知识产权专家、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理事长张楚教授指出,除去法律制度本身的原因外,一些企业或个人热衷“傍名牌”是企业品牌频遭“克隆”的原因所在。他们或是在相近或相似领域积极注册相同品牌,实现误导销售,或囤积相关品牌择机转售给那些知名企业。

国内权威知识产权研究机构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发布的《2008年知名企业品牌重复率调查报告》显示,企业品牌重复率偏高,已成为制约企业品牌规划和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障碍。胡润中国民营品牌50强上榜企业中文品牌存在重复率高达90%。

据粗略调查统计,我省作为全国民营经济的排头兵,辖区范围内聚集了大量的民营企业,他们的品牌或多或少都遭到不同程度地克隆。比如,我省家电企业品牌“美的”克隆数约19家,食品企业品牌“喜之郎”克隆数超16家。

《2008年知名企业品牌重复率调查报告》指出,商标保护是按类别划分的,专用权只及所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之内。因此,相同的商标可以在不同的类别由不同的所有人注册,他们之间可共同使用该商标。而域名则不同,每一个域名在互联网上都是唯一的,这是域名的重要特征,也是网络技术要求的结果。因此全球不同国家或地区,在不同的商业类别领域,拥有同一商标的众多合法权利人中,只有一个厂商能够申请到与该商标完全相同的域名。企业面临域名僧多粥少的局面。

今年6月,互联网名字与编号分配机构(ICANN)在巴黎通过一项决议,允许使用中文汉字等其它语言作为互联网顶级域字符。有评论认为,这将给企业带来全新的品牌管理、规划机遇和挑战。不久前,ICANN已经启动中文等非英文域名后缀全球部署调研行动,并将首站选在了中国。当时ICANN总裁兼CEO保罗·图梅表示,“.中国”域名写入全球根域名系统的部署计划已经基本成形。

责任编辑:米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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