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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所有权并不等于域名所有权(3)

时间:2006-03-27 00:42
【导读】但法官Woodlock却不这么认为,他在判决书中说,若是使用他人商标作为图利之用,或者故意使商标所有人无法取得该域名的行为都是侵权,但若是合法竞争

但法官Woodlock却不这么认为,他在判决书中说,若是使用他人商标作为图利之用,或者故意使商标所有人无法取得该域名的行为都是侵权,但若是合法竞争域名则不在此限。换言之,“商标所有权人并不一定拥有该商标的域名。”

Clue电脑顾问公司的Robison在得知判决后表示又惊又喜,他表示他四年来已经花了十多万美元打这场官司。”我实在无法忍受大公司动不动就用官司威胁别人,让对方因付不起官司费用而认输。”

法学专家表示,此案判决结果有助于其它法庭在审理涉及商标侵犯的域名争议案件时采取更谨慎的态度。有些则认为,这可让小公司放心一点,大公司动不动就写律师函追讨他们的域名的行为实在令人心惊胆跳。

“商标法本来就容许不同产品使用相同的商标。”美国哈佛大学法学教授JessicaLitman表示。“若你有一个著名的商标,就表示你可以抢走别人合法登记的域名(只因为该域名中有你的商标),那么世界可要大乱了!”

可见,无论是从法律学术角度,还是从司法实践角度,美国大公司强夺中国民族企业的域名的行为是站不住脚的,非常同意CNNIC刘志江所说那么话“提醒人们注意,要防止域名保护演变成域名霸权”。笔者想进一步指出的是,域名霸权实际上就是互联网霸权,因为域名和域名系统是Internet上的基础设施,没有域名和域名系统,也就没有今天的Internet。对此,同胞们要引起高度警惕,笔者呼吁成立中国域名权力联盟(domainchina.org),联合起来共同抵制和对付这种霸权,并争取和保卫中国民族企业和域名所有人的合法权利,请有志之士同笔者联系。

责任编辑:米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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