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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剧投资人邓建国欠债不还头等舱中被拘

时间:2011-10-17 14:20   来源:京华时报(北京)   作者:Kent
10月15日,知名影视投资人、广东巨星影业公司总裁邓建国被广州法院拘留。邓建国欠债不还,以资产不足为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电视剧投资人邓建国欠债不还头等舱中被拘
邓建国。(资料图)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6日发布消息称,广州市中院通过执行联动机制,与多个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利用“限制高消费令”让拒不执行的“老赖”寸步难行。

广州市中院介绍,15日7时40分许,在一趟前往济南的航班的头等舱内,一名身穿白衣黑裤,头戴礼帽的乘客被广州市中院的办案人员请下飞机。这名乘客就是广东巨星影业公司总裁、知名投资人邓建国。执行法官当场向邓建国宣读《拘留决定书》, 以其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未向人民法院申报财产,违反“限制高消费令”乘坐飞机等多项违法事实,对其拘留15天。

广州市中院经办法官介绍,2007年,邓建国因拍摄电视剧欠下黄某300多万元债务。2008年,黄某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邓建国及巨星影业公司支付欠款。广州市仲裁委员会2009年作出仲裁决定,裁定邓建国及巨星影业公司10日内共同连带归还黄某本息250万元、支付违约金60万元。邓建国一直未理会,黄某遂向法院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广州市中院介绍,法院受理案件后对邓建国和巨星影业公司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发现,邓建国在各个银行的存款仅有18667.56元。法院只能从银行扣划回这部分存款,发放给申请人,并对其4处房产进行轮候查封。而巨星影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早被变更为邓凯,邓建国不仅拒不申报财产,还一再恶意躲避,大张旗鼓地进行投资、办酒席等高消费行为。

广州市中院介绍,被拘留后,邓建国向经办法官表示愿意先还10万元,其余欠款与债权人商量后再还清。在拘留所清点、登记个人物品时,工作人员在邓建国包内还发现了两张最近刷卡消费逾万元的小票,多张水疗会所、俱乐部的VIP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被执行人乘坐交通工具时,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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