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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工商局大楼腐败案查办疑遭人为操控

时间:2012-04-05 17:37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佚名
这宗腐败案的办案过程令人不可思议。2010年6月26日上午,杨某供认向长沙市工商局原领导班子成员、纪委书记黄运礼行贿15万元,黄当天下午就向组织汇报其夫人曾向杨某借款15万元。

这宗腐败案的办案过程令人不可思议。

2010年6月26日上午,杨某供认向长沙市工商局原领导班子成员、纪委书记黄运礼行贿15万元,黄当天下午就向组织汇报其夫人曾向杨某借款15万元。6月26日,杨供认还向黄的夫人行贿5万元,第二天黄运礼又汇报还有5万元要上缴;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基建办原副主任佘琛臻在双规期间,交代受贿金额有16万元,但办案机关只认定8.1万元,理由是找不到行贿人……

今年3月上旬,一直举报长沙市工商大楼问题的几位长沙市工商局老干部哀叹,即使有了省领导的批示,该案调查处理的“打折”程度仍然超乎想象。

抓了两只“草鞋”

2012年2月,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判处佘琛臻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其获刑的理由是,2003年6月到2008年9月期间,利用担任湖南省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基建办副主任、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招投标、工程款拨付进度、工程量变更、工程结算等方面为他人牟取利益,先后收取熊爱国、李建刚给予的人民币8.1万元。

2003年,经湖南省工商局和长沙市计划委员会批准,长沙市工商局机关实行整体搬迁。根据长沙市计划委员会批准的市工商局新办公楼和综合楼的建设方案,其总建筑面积两万平方米,总投资5300万元。这一工程立即吸引了无数贪婪的目光。

佘的初中同学李建刚交代,他从网上获悉此事后,随即找了深圳华辉装饰公司,以8%的管理费挂靠该公司,开始参与该大楼工程的招标。

志在必得的李建刚在工商局的内应是佘琛臻。“他告诉我如何报价,对这次采用的综合评标法的具体办法作了详细解释。”深圳华辉装饰公司中标的是长沙市工商局办公大楼外墙石材幕墙工程,相关合同表明,该项目的价款为111.6172万元。

然而,到2007年8月,湖南省工商局内部审计处委托的湖南恒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造价编审确认结束时,该项目施工单位预(结)算价款已经达到451.8807万元,超出合同3倍多。

佘获得的好处是受贿2.6万元。

同样觊觎长沙市工商局大楼工程建设的,还有挂靠在长沙市警安消防设备安装公司的熊爱国。在佘琛臻的帮助下,他承接了办公楼的消防安装工程。其间,佘在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项目变更、工程验收中积极给予帮助。

为表示感谢,熊送去了5.5万元。

据悉,在佘被双规后不久,长沙市工商局原基建办主任、财务基建处处长张文也被双规,其案情目前不详。

但一直举报长沙市工商局大楼存在严重腐败问题的几位该局老领导认为,佘与张只是该案的“冰山一角”,“他们只是两只草鞋,穿皮鞋的都没有涉及。”一位该局老干部称,获批5300万元总投资的大楼,实际支出至少8200万元,很多项目的实际支出都远远超出甚至数倍于中标价。“(局里领导)没有任何集体研究、会议记录,几千万元就花出去了,就基建办的一两个人可能搞得定吗?”

蹊跷的招供

其实,事情远比他们的揣测复杂得多。

2010年3月以来,因长沙市工商局数位老干部的持续举报,中国青年报(微博)和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连续报道了长沙市工商局新办公大楼建设中存在的巨大问题。此后,《人民日报》、《湖南日报》、新华社“新华视点”均发表了调查报道。2010年8月11日,时任湖南省纪委书记许云昭作出重要批示,长沙市纪委等部门组成专案组进行了调查。

2010年8月16日,由长沙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唐志远牵头,组织市纪委监督检查室、宣教室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组成专项调查组,与长沙市工商局相关领导及财务处、审计处、基建办等相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调阅了相关文件、投资计划、会议纪要等资料,对该局大楼空调安装项目的政府采购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核实,发现了诸多违法问题。

2010年8月31日,长沙市纪委作出了“关于市工商局空调安装项目政府采购问题的调查情况汇报”。2010年9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反渎局综合多方收到的线索,在进一步初查后,发现长沙市工商局主要领导及佘琛臻等人,在办公楼的建设中,违反《招投标法》的规定,滥用职权,多次改动中标合同内容,采取低中高结的方式,超过合同中标价支付工程款2500万元,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2011年,长沙市纪委对长沙市工商局办公大楼空调安装工程的调查形成突破。

据了解,长沙市工商局办公楼空调安装项目,由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以109.8655万元的价格中得。2003年5月7日,长沙市工商局和该公司签订了空调安装的施工合同。此后,经湖南省审计厅审计发现,该项目实际支付875.507391万元,超出中标价格的7倍。

一知情人士介绍说,调查组发现,办公楼建设的空调安装工程项目经理为杨某,中标单位为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而据后勤服务楼的空调安装工程资料,中标单位是湖南省制冷空调设备安装公司,项目经理为蔡某。

但两个空调安装工程项目全是杨某和工商局联系,财务凭证上的收款人也是杨某。因此,怀疑这两个空调项目实际均为杨某承建,杨某应与长沙市工商局当时的某些干部有某种关联。

2011年6月,长沙市纪委对长沙市工商局基建办主任、财务基建处处长张文和基建办副主任佘琛臻进行了双规。

然而,随后的一幕却让工商局的很多人目瞪口呆。

长沙市工商局纪检室一位负责人介绍说,2011年6月26日下午,他们接到通知赶到长沙“名都花园”。结果他们发现,原局领导班子成员、纪委书记黄运礼正在坦白其“对不起组织”的行为——“夫人借了杨某15万元没有还”。

第二天,当这位负责人将这笔钱存入记账并通知市纪委后,中午11点多,又奉命来到黄的住处——黄说他爱人想了一晚上,还有5万元没有交。

这连续几起主动坦白,让一直举报长沙市工商局腐败案的长沙市工商局原书记钟孝思、张雨成和原局长左泽民等人产生了怀疑。

他们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有人利用职务之便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以掩护后面的皮鞋”,“最不可思议的是,杨某6月26日上午供认向黄运礼行贿15万元,黄当天下午就向组织汇报其夫人曾向杨某借款15万元。6月26日,杨供认还向黄夫人行贿5万元,第二天黄又向上级汇报还有5万元要上缴。”

被“遗忘”的供述

根据佘琛臻的供述,自他在基建办工作以来,前后有两名局领导负责基建工作。黄运礼时任纪委书记,担任基建主管领导和基建办主任,负责局机关基建的全面工作,和基建办的财务审批、合同签订、基建招标的甲方评审代表以及施工现场的督导工作。办公楼主体验收后,黄的工作由常务副局长李志兴接替。

佘说,整个大楼的设计是华银建筑设计公司拿出方案,经长沙市规划局审批后,由龙武招标代理公司编制土建招标书,湖南省招标局招标代理公司编制空调安装、消防安装、电梯、空调机组、弱电安装等项目招标书。而这两家单位是黄运礼指定的。

此后,中国青年报和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记者曾前往长沙市纪委要求了解调查进展,但未获答复。

据钟孝思、张雨成等人反映,佘琛臻在双规期间,交代受贿金额有16万元,但办案机关只认定8.1万元,理由是找不到行贿人。据佘交代,装修老板杨某曾送给他22万元,而杨某根本没有到案。还有一名行贿人肖某,向佘行贿两万元,也没有到案。

为此,中国青年报记者设法查询了有关资料,发现佘的供述中确实有杨某和肖某的行贿事实。

杨某承接长沙市工商局大楼二次装修项目,与佘有过经济往来。2004年下半年一天晚上,杨寻机搭便车,塞了两万元在佘的车上座位下面。2005年下半年,杨给了佘琛臻一张建行卡,里面有20万元。这笔钱佘琛臻后在自家装修、买车库时使用了。佘琛臻称,2008年他将钱退还给了杨。

2004年12月,长沙市工商局大楼工地,肖某将两万元放进佘的背包里。

佘供认,在招投标前,肖某曾带着深圳郎时家具公司的设计师和老板来基建办找他,要求参加办公家具的招投标。之后,他带领设计师现场丈量尺寸、实地考察,告诉他们关于家具配置的指导意见,告知制作家具设计配置的计划书。

记者发现,这两节供述,之后都没有调查的下文。

长沙市纪委调查组的一份报告曾建议:1、由审计部门对市工商局的空调安装工程进行专项审计,尤其是要到现场对照审计,剔除虚报作假的部分。2、对工商局参与工程建设的前任班子成员中的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追究其责任。

“据我们所知,这两个关键建议一个都没有采用。”上述举报的数位长沙工商局原领导表示,纵观此案的查办,明显存在人为操控、运作的痕迹,“没想到里面的水会这样深!”

腐败问题依然无解

尤其令许多举报者愤怒的是,数千万元的国有资产流失案似乎将就此终结。

长沙市工商局原书记钟孝思、张雨成和原局长左泽民等人指出,仅从佘琛臻等人案中就可以发现,在市工商局大楼建设中,存在着严重的内外勾结、侵吞国家资产的问题,其作案手法简单、粗糙,痕迹清晰可见。结合湖南省审计厅此前的报告可以推断,在其他大小项目疑点重重的“结算超标”、“低中高结”事件中,背后必有惊人的违法事实。

例如,在2002年10月31日发出的“智能化综合用房工程项目”(即办公楼、综合楼建筑安装工程)《中标通知书》上,注明中标价为1500万元。但在2002年11月8日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则特别注明“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承包,按实结算,总价下浮的结算办法”,明显有意逃废招投标法的规定。 

在众多项目中,数额差距最大的空调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由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出,其中显示:空调项目为“国内邀请招标”,中标价109.8655万元,中标单位为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实际建设时间从2003年6月开始,2004年12月竣工。数年后,湖南省工商局内部审计处曾指令市工商局委托湖南恒基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对该工程竣算进行审核。2007年9月16日,该公司的报告书结论为:该工程施工单位送审金额为15939089.52元,经审计公司审定工程造价为8755073.91元,核减金额7184015.61元。据此,湖南省工商局内部审计处要求按照审核结果办理结算手续。但在报告书没有形成前,大部分安装工程款已经付出。

据调查人员发现,长沙市工商局办公大楼主要工程项目及设备采购均在2004年前发生完成,2005年剩下扫尾工程。但其中很多设备、安装、工程等项目的招标均为“低中高结”,结算价格均远远超过中标价格。其途径在于,长沙市工商局将招标项目通过变更设计,改变中标价格。“虽然招标文件中并没有可以更改价格的条款,然而,在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中,价格条款实际上都为结算价格超过中标价埋下了伏笔,还把本来由施工方出的钱改为由市工商局埋单。”一位知情人士称。

此类事件不胜枚举。如办公楼室内二次精装饰中标价为329.64万元,实际投资1260万元,超中标价930.36万元;后勤服务楼及综合楼附属会议厅、办证厅及连廊工程中标价为548.01万元,实际投资1002.7万元,超中标价454.69万元;办公楼及综合楼建筑安装工程中标价1500万元,实际投资1836.25万元,超中标价300多万元;综合楼空调系统安装工程中标价为109.87万元,实际投资875.51万元,超中标价765.64万元…… 

相关部门的调查报告称,长沙市工商局在项目变更中没有任何监督程序,没有集体讨论决定,没有会议记录,相关资料也不全。“从表面上看,是甲方不懂行,被施工方左右,工程共计多付出了几千万元资金,是渎职行为。但调查中,很像是故意设置漏洞,可能是预谋的行为。”

然而,即便如此,被媒体轰轰烈烈报道的长沙市工商局大楼事件目前已经波澜不惊。“原来批示的省纪委书记已经退休,长沙市纪委的调查人员多有异动,作为渎职和腐败标本的工商局大楼案可能永远没有答案了。”一位举报者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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